法制中国第一观后感
发表时间:2025-05-08法制中国第一观后感(汇编15篇)。
认真品味一部作品后,大家一定收获不少吧,不能光会看哦,写15篇观后感吧。可能你现在毫无头绪吧,以下是小编收集整理的法制第一课观后感,欢迎阅读与收藏。
法制中国第一观后感 篇1
有很多人都喜欢不断在生活中寻找刺激,而很多刺激往往和法制,和道德又有冲突,那是法制重要,道德重要还是刺激重要。
我们是生长在法治社会的儿童,我不知道没有法制的社会会是什么样子,今天我们放眼看去我们的社会有正常的秩序,我们有若干的法律法规,保护我们幸福快乐的生活,从小就听爸爸妈妈说要学文化,要遵纪守法,那时候不知道什么是法,后来上学了老师给我们讲了许多关于法律法规的很多知识知道了一个国家和一个民族没有它的法律,那么就会乱作一团,矛盾和战争不断。老师说过,世界上最早的一部法典是《汉穆拉比法典》,因为有了这部法典,希腊成为最早的文明古国。许多的国家参照了这部法典,制定了他们自家的法律。法律应该是约束我们行为的一种规定吧!我想就是因为有了法律,我们的社会才能得以和平吧!经过我的一直观察,我的结论是正确的,因此我们每个人都要学习法律了解法律,尊重法律。
曾经我看到这样一个案例:16岁的一名中学生因多次被所谓的学校“老大”勒索而不敢向家长说明,终于恼羞成怒,用匕首将其中一人刺死。他就这样亲手毁了自己的美好前程,它的失足,让我们为之喟叹,为之惆怅,为之痛心,为之惋惜。但我们能做的,难道真的只有这些吗?我认为,要根本的避免悲剧重演,无非是四个字:觉悟,行动。他的行动看似单纯、冲动,但追究其根本原因是由于他的
法制观念淡薄,这种意识上的淡薄,不但取决于个人,而是周围的环境造成的!我们总明白当今社会,知法、懂法,是何等的重要吧!作为青少年的我们,法制观念在学习的同时,也要注意道德,勇气,社交能力的培养,做一个真正的四有青年,为实现我国数字教育做出贡献。
作为一个公民,我们要遵守我们国家制定的法律,老师告诉我们我们的国家法律是越来越健全的,我们儿童有《未成年人保护法》,他们有《教师法》,还有保护每个公民的各种法规,只有法律健全的国家,才是文明发达的国家,我们知道美国是个发达的国家,他就有健全的法律法规,让人明生活得以保护。因为有《未成年人保护法》,我们的生活更加自由快乐,我们要学好法律,好让自己的人生权利得到保护。有的人不愿遵守法律,做违反法律的事情,因而走向了犯罪的道路。法律是我们行为的约束,也是我们自由的保障,我们要尊重法制,心藏法制。
法制在我心中,我们就会拥有爱,当我们心藏法制,我们就会约束自己的行为,我们就不会感情用事,我们就不会做违反国家的利益,损坏别人利益的事,我们会维护国家和人民以至社会,当我们的行为都很好,很规范了,我们的国家就很公平,我们就能生活在一个自由民主的环境里,快乐和幸福就伴随我们。法治在我心中,我们就会拥有爱,我们就不会有刀光剑影,仇恨交加了,我们会依照法律解决一切需要解决的矛盾,化矛盾为友谊。法治在我心中,我们就会自主的生活,大家都深藏法律在心中,就会对自己的行为负责,那么每个人的行为是端正的,没有摩擦,就没有战争,我们就有了自由,有了和谐,就能健康的成长,做我们想做的事情。
法治在我心中,快乐就在身边。朋友们,你我都处在花一样的年华让我们在物质财富丰富的今天,用法律充实自己的思想,让我们在阳光的照耀下,携手齐呼:法治在我心中!
法制中国第一观后感 篇2
人生长途中我们就好比是一个尖尖的三角形在并不平坦的路上吃力的向前走着,而教师和家长的教导能把我们的角磨的圆一点,慢慢的我们变得越来越圆,而容易拌到的地方就越来越少,自然我们就越来越安全啊。可见这些教导是多么的重要。
家庭安全是我们很容易忽视的,我们必须要做到防火、防电和防盗:要正确使用燃气和煤气等易燃品;正确使用家用电器,随手关灯;自我一个人在家时,不要接陌生人电话或者给陌生人看门等。
在公共场合更应当注意安全了:我们应尽量少去人多的公共场合,因为那样既不按全又可能被传染疾病;春节期间,我们必须要在指定地点、指定时间,放合格的爆竹,最好不要再加存放爆竹,更不要放在陽光下;不要在未经开放的地点滑冰、滑雪、游泳或者是钓鱼,这样占小便宜只会吃大亏;不要去18岁以下儿童不能去的地方,也不要与社会上的不良青年搭讪,出去找同学也必须要先与家长联络,不可擅自作主
短短的一节生动的法制安全教育课就这样结束了,每个人都听得入神,我相信我们大家都会过一个欢乐、充实、安全而有意义的春节!
法制中国第一观后感 篇3
前天,我观看了《法在身边》的电视节目,感触颇深。
《法在身边》讲了模拟法庭、少管所、校园暴力和农民焚烧秸秆。其中令我印象最深刻的是少管所的情景。
少管所里都是一时迷途的未成年少年,他们本应和同龄人一样快乐,但一念之差,令他们一失足成千古恨。少管所的少年们都在认真改造,刻苦学习,他们有的说:“我会认真学习法律知识,不让领导、父母和工作人员失望。”有的说:“我会一步一个脚印改造,洗掉人生的污点,做一个对社会有用的人。”有的说:“感谢工作人员对我无微不至的照顾,给我家一样的温暖,我会争取早日改进。”
从他们的话中,不难看出后悔和沮丧,但我们更能看出他们的决心、自信和对未来的向往。一位工作人员说:“家庭、学校和社会应该给予迷途少年更多的关心和帮助,我们为了不使他们孤寂,购买了一些益智类的书,希望能对他们有所启发。”是呀,浪子回头金不换,大概少管所里的少年都会珍惜现在的学习生活了吧。如果我们不想重蹈他们的覆辙,就一定要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不要去网吧、游戏厅,也不随便和人打架。他们为什么要抢劫?是因为身上没钱,不敢向父母要。为什么要钱?是应为要钱上网,没钱的话,老板可不会让他们玩。当然,只要我们文明上网,用网络来学习、造福社会,是可以的。而且每次上网不能超过两个小时,必须在家里上。这样,才能保证上网不上瘾。他们还有的都是为了什么“哥们面子”“哥们义气”,为了逞一时之勇,才走上犯罪的道路的。犯罪不但是因为了面子、上网成瘾,还有大部分的人是因为择友不善。“近朱者赤,近墨者黑”,他们原来是不错的学生,就是跟着坏朋友玩,才逐渐染上了恶习的。曾经有一个16岁的学生经常和另两个品质不好的学生在一起玩,常听他们说一次偷了什么东西,又一次偷了什么,那个学生觉得挺羡慕,于是产生了抢劫的`念头。有一次他也跟着去了,抢了不少的东西。就这样,这样的事越来越多,然而有一次却被抓住了,在少管所劳教了两年。所以你意志力再强,交个坏朋友也会在不知不觉中把你带坏。
模拟法庭是一场虚构的案件,说的是一个张三的男孩,为弟弟王五出气,去打另一个男孩李四,李四在被张三殴打时,拔出刀刺向张三,张三刺中左肋身亡。结果李四判为故意伤害他人,考虑是未成年人,从轻处罚,判有期徒刑3年零6个月。从模拟法庭中我们可以学到法律知识,了解法庭程序,明白正当防卫应有限度。
校园暴力是律师为我们讲述的有关知识,告诉我们如果发生校园暴力,应该报告校方或公安,采取有效措施,减少校园暴力,防止校园暴力蔓延,树立自我防护意识。
农民焚烧麦秸是一部短片,说的是村长找一位村民贴关于焚烧麦秸的告示,并和另一位村民讨论这个话题。从短片中,我知道焚烧麦秸会污染空气、影响交通、有害健康和引起火灾,而综合利用秸秆可以秸秆气化、秸秆发电等。所以焚烧秸秆属于违法行为,严重者将罚款。
看完《法在身边》,我想:不懂法不知法是多么可怕啊!我们应该多多了解法律知识,做一个遵纪守法的学生。
法制中国第一观后感 篇4
“春蚕到死丝方尽,蜡炬成灰泪始干。”有人说教师是春蚕,孜孜不倦;有人说教师是红烛,燃烧自己照亮别人。教师这个职业是伟大的、神圣的、高尚的,人们用了太多的赞美的词汇来形容它。人们给予教师信任之时,也说明着身处这个行业中的我们所要肩负的教书育人、为人师表的责任和义务。与我们教师相关的法律法规很多,《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义务教育法》、《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等等,这些都需要我们不断学习。最近,学校组织我们认真学习了这些教育法律法规。通过学习,我收益颇丰,亦对教师这个职业有了更深刻的认识。在学习各项法律法规的过程中,我的思想和心灵都得到了又一次的洗涤,法律法规的制定为我们这群教育工作者指明了目标,端正了方向。
关于此次学习的感受和体会,总结观点如下:
一要有高涨的工作热情。许许多多成功人士的经验告诉我们,成功取决于积极主动的心态。而教师的积极情绪、主动心态更是身心健康的一种内驱力,能促使我们积极向上,不断进取。不仅如此,教师的良好心态还能给学生带来很大的影响,促进他们健康快乐地成长,最终达成教育教学目标,并形成良性循环。反之,如果教师做事懒散,处世消极,那么,势必会使祖国的花朵耷拉着脑袋,打不起精神,自然也不能很好地茁壮成长。
二要有养成宽容公正的爱心,这是教师对待学生的核心原则。教师必须学会宽容。人非圣贤,孰能无过,更何况我们所面对的是涉世不深、缺乏辨别是非能力的孩子呢?严是一种爱,宽容也是一种爱。宽容是一种信任,是一种激励,更是一种仁慈。它能温暖滋润学生的心田,开启学生的心灵,给学生以安慰和力量,往往能收到意想不到的教育效果。教师还应该尊重学生的个性差异,接受所有的学生,以平等的眼光看待每一个学生,注意时时处处在细节中体现出公正的意识。
三要能无私奉献,关心每一位学生的成长。一名教师应该对学生无私奉献。热爱学生,尊重、理解学生以人为本,关心爱护学生,是教师正确处理与自己直接服务对象学生之间关系的准则,热爱学生并不是一件容易的事,让学生体会到老师对他们的爱更困难。疼爱自己的孩子是本能,而热爱别人的孩子是神圣!这种爱是教师教育学生的感情基础,学生一旦体会到这种感情,就会“亲其师”,从而“信其道”。教育爱,作为一种出自崇高目的、充满科学精神、普遍、持久而又深厚的爱,其内涵极为丰富,既包括要求教师精心热爱学生,又包括要求教师精心教育学生。
通过此次对教育法律法规的学习,我更加清醒的认识了自己,并深感自身之不足。在接下来的工作中,我一定会不断的完善自己、超越自己。履行教师应尽的义务,使自己成为一个真正合格的教师,争做优秀的教师!不断提高自己的业务能力和教育科研能力,不做教书匠,争做教育家!努力把祖国的花朵们培养成有理想、有文化、有道德、守纪律的社会主义事业合格接班人!
法制中国第一观后感 篇5
大千世界,五彩缤纷。我们身边的诱惑无处不在。网吧、游戏机、垃圾文化……它似一座泥潭,一但陷入,便无法自拔;它似一把匕首,一但插入,便血如泉涌。因此,我们一定要对身边的不良诱惑说:“不!”!
17岁少年小新(化名)为了偷钱上网,竟然将奶奶当场砍死,将爷爷砍成重伤。事后,小新投案自首。
两年前,小新开始沉浸在网络里,学习成绩陡然下降。初中还没有毕业便辍学。
因担心儿子整天沉迷于网吧,小新的妈妈让他照看家里的台球桌。小新把看台球桌挣的钱拿去上网。后来家里不再提供上网的钱,小新就想到了偷。今年6月上旬,小新偷了爸爸2000多元在网吧呆了一个星期。父亲的一顿打骂对小新来说已经起不到任何作用。仅仅几天后,上网的欲望又像虫子一样噬咬着他的心。此时,爸爸月初给奶奶生活费时说的一番话浮现出来。“爸爸说爷爷那儿有4000多块钱,当时听了也没太注意,后来就想去偷爷爷的钱。6月15日中午我就去爷爷家,晚上,看爷爷奶奶都已经睡了,就去翻,可一想怕把奶奶吵醒了,就想用菜刀把奶奶砍伤了再翻。” 睡梦中的奶奶倒在了血泊中,响声惊动了爷爷。不顾一切的小新又将菜刀砍向了他。爷爷受伤后逃出家门。小新翻箱倒柜也没有找到那4000元钱,只在奶奶兜里找到了两元钱。事后,小新的爷爷说,那是奶奶为孙子准备的早点钱。小新捏着两元钱在村口的一个洞里躲了起来。思来想去,还是投案自首了。
我们一定要对身边的不良诱惑说:“不!”!不然,我们就会误入犯罪道路了。
法制中国第一观后感 篇6
“法制”,指的是法律和制度,是作为好学生的我们就应遵守的。可是,一些人违反了法制,误入了歧途,受到了法律的严惩。近年来,青少年犯罪事件在频频增加,我们看着这一幕幕触目惊心的画面,可曾想过,这些和我们差不多大的青少年,为什么要违反法律和制度呢因为青少年自我控制潜力很弱,没有法律意识,把犯罪当成了儿戏。所以,教师经常给我们讲讲解法律知识,还请了家长进课堂,为我们普及法律知识,为了增强同学们的法律意识,法制进班级,法律进学校是务必的。
学校里,我们不但要学习文化知识,并且从小就就应重视“法制”二字,增强法制意识。在学校这个和谐美满的大家庭中,我们就应友好团结,和睦相处。可是,有些同学为一件小事与他人争执,大动干戈。虽然往往只是擦破点皮,但如果你养成这个坏习惯,长大进入社会就有可能对人大打出手,甚至构成故意伤害罪。
学校里还有一个不好的现象就是偷窃。一次,我把一支新买的铅笔放入文具盒中。可当我上厕所回来时,就发现新买的铅笔不翼而飞。这种现象,我们学校时有发生,隔三差五,便有丢钢笔的,丢橡皮擦的,丢书的……个别班的教师一旦查出来,可是也是批评几句,这样轻微的惩罚让有的同学养成了坏习惯。以后成年了,偷窃了别人贵重的东西,便不是说几句那没简单,而是构成了偷窃罪。
由此可见,法制是多么重要!在此,我期望我们学校能长期开展法制课堂,让学生们对法制有更多的了解,创造和谐学校。为了我们能够好好学习,为了我们的身心健康,为了我们能更好的走向社会,我们就应把法制当成最重要的一门功课来认真对待。我们江北实验小学是贯彻义务教育法的典型。我喜欢我们的学校。
法制中国第一观后感 篇7
今天,是一个不同寻常的一天,因为今天我们上了一堂法制教育课,让我明白了什么叫:“法网恢恢疏而不漏。
大早我们校全部的同学来到了学校的小广场,经历了一场令我一生受益的教育。为我们演讲的是三位罪犯,他们的年龄是十八岁到十九岁之间,这正是人生中风华正茂的年龄啊!他们却背叛了五年的刑期,也有的是十年。这些或许应该被我们称谓大哥哥的罪犯,和我们有着一样的童年,有着同等的父母疼爱,但是现在我们坐在竞敞明亮的教室里学习,而他们却在监牢里受尽折磨,在高墙喝电网的阻挡下,没有一定的自由可言,还要每天做一些苦活,换来的却是冷米冷饭。在给我们演讲时他们手上没有带手铐,上了车就都要戴上手铐,连大小便也有人看守。这都是因为他们结识的一些狐明狗友,沉迷于电脑,要名牌衣服,互相比,因为社会的不正之风,更因为他们在虚拟的世界迷失了方向,导致了今天的后果。
这令我明白了,我们定要明辨是非,结交好的朋友,不能在虚拟的游戏里迷失了自
法制中国第一观后感 篇8
一个天色有些暗的午时,学校组织了一节法制安全教育课,这次课的主要用意是预防青少年犯罪。听到这个消息时,我有些不以为然:犯罪这种事离我们远着呢,办这种课堂就是浪费时间。可是当我听到那一件件让人惋惜不已的事件时,这种想法就从我的脑海里彻底消失了。
当我听到某位和我们差不多大的同学因交友不慎而走上犯罪道路的时候,我心里顿时充满了惋惜之情:他年纪轻轻,以前在学校是一个优等生,本应是一个在阳光下享受完美青春的少年。可就是因为交友不慎和所谓的“哥们义气”误入歧途,走上了犯罪之路——把一个无辜的女孩子残忍杀害。我想,这是因为他法律意识太差,并且不懂得辨认是非:他所认为的好哥们其实是一群不良少年。他只要压下那一时冲动的劲头,便不会走向犯罪的道路,也不会在黑暗冰冷的监狱里等待青春的消逝。我也曾为他感到悲痛:并不是他主动的去杀人,所以他很……我实在是想不出什么词语来形容,他只要对法律有一点点认识就不会犯法,也就不会造成这悲惨的结局。法律是不可打破的,一旦触犯到了法律,那他的行为不管是有心还是无心,都算是犯罪。
这样鲜活的案例就在我们身边,让我们不得不去了解法律,真正的认识法律,否则,就会在不经意之间走向犯罪道路。话说:“勿以善小而不为,勿以恶小而为之”,我们要从小事做起。做事要坚持冷静,不能冲动,异常是在交友方面,更要细心谨慎,万一结交了什么不好的朋友,就会“近墨者黑”了。要明白,我们的人生还有很长的一大段需要我们走,不要因为一时的迷茫、贪婪、仇恨而让自我终身遗憾。并且我们还有尽量帮忙那些才刚刚走上歧途的同学,让他们感受到我们对他们的关心、爱护,起到悬崖勒马的作用。
总之,这次课堂为我们上了很好的一课,我们应当把其中的道理牢记在心。努力学习,好好做人,让自我的生命充满了礼貌的光芒。
法制中国第一观后感 篇9
人的一生,总会面临着许许多多的抉择,每条道路对于我们青少年来说都充满着诱惑,以至于我们不能明辨是非,往往走上不归之路。
为了避免这一现象的发生,我校特地为我们组织了法制教育课,宣传法律知识,教育我们应如何做一个知法、懂法、守法的好少年。
为我们做此次法制报告会的是司法局的叔叔,他讲了几个犯罪事例,犯罪人都是处于花季的青少年,他们因为结识社会上的不良人员而去上网、偷钱、吸毒甚至杀人,或因在学校里与人发生争执,最终打起架来,导致人员伤亡最后走进了监狱。这就预示着自己的青春因此而虚度,前途因此而毁掉,不仅如此,就连父母们也会受到牵连,在别人面前抬不起头来……
我认为青少年犯罪的根本原因是他们的法律意识太差,以为没什么大不了,便去做了,有了第一次,就有第二次、第三次,要想人不知,除非己莫为,受到了法律的严惩,才想起后悔。所以我们应该学习法律知识,以法律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勿以善小而不为,勿以恶小而为之,有些坏念头是闪现在脑海中的一瞬间,我们必须有自控的能力来阻止它,在做某一件事情时,多思考它的后果,这样才能避免带来遗憾。在日常生活中坚持不去网吧、不出入社会娱乐场所以及青少年不适宜去的地方,培养自己健康、积极的心理素质,多阅读有益的书籍或报刊,树立正确的人生观和价值观,养成良习惯,遏制不良行为。
这些知识,会使我们一生受用!
青春时节,有了正确的努力方向,我们才能掌握住人生之船的陀,驶向生命的航程!
法制中国第一观后感 篇10
星期五下午最后一节课老师领着我们看了一场关于法制教育的展览会,虽然时间很短只有二十分钟,但是却让我受益匪浅!
一进去“没有规矩不成方圆”这八个大字就映入了我的眼帘,这几个字一开始我觉得没什么,可后来仔细想想这八个字意义非凡。一个人无论做什么事情都要有规矩,懂规矩,守规矩。一个班级、一个社会、一个国家都必须要有一个规矩来约束,不然必将陷入混乱。
后来我又看到了十位最美少年,其中我对李昂这位少年印象颇深。
李昂今年十三岁,是一名小学生,曾被评为三好学生和美德少年。他酷爱读书,热爱学习,上课认真听讲,下课主动复习,因此成绩一直名列前茅。大家都说他是一个爱于助人、有孝心的好孩子。
虽然我们都是同龄人,但是想想自己的所作所为,不由地陷入沉思:上课时会开小差,下课后也没有学习的主动性,在家里也不会帮父母干些家务活。我一定要向李昂看齐,当个“最美少女”!
这次展览会不仅让我重视到了法制这一教育,也让我认识到了自己的不足,我一定会弥补不足之处,增长自己的法律知识,做名优秀的中学生的!
法制中国第一观后感 篇11
接连几日阴雨绵绵的天空今天终于露出他湛蓝的笑容,阴云一层层散开,太阳似乎羞涩的藏在洁白的云朵背后,透出一片暖人的光亮。
晴朗明媚的天气像是在迎接今天的法制宣传日。我们也在这个特殊的节日里前往就在x月9日刚刚成立的玉林市青少年法制教育基地参观,并且非常荣幸的成为成立后第一批参观的学生。办法大楼以一、二、四楼为主体建筑,占地面积850平方米,甚至连基地内处处都有体现出为青少年、根据青少年未成年的心理专门设计的地方,显得十分人性化。
国家多年来十分重视未成年的身心健康,未成年人是祖国未来的建设者,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接班人,当年的国家重要领导人毛泽东爷爷就对我们说过:"你们年轻人朝气蓬勃,正在兴旺时期。好像早晨八九点的太阳。希望寄托在你们身上,世界是属于你们的,中国而前途是属于你们的。"这一段话里饱含了祖国对我们青少年深切的关爱和期望。在生活中,我们应该学习一些基本的法律作为武器保护自己。我们不仅要学习科学知识,提高文化素质,也应该学习法律文化及对法律素质的提高。
我们要知法、懂法、守法,树立正确的人生观和价值观,正确的成长成为祖国的栋梁之才。
现在未成年人犯罪案件都以"教育、感化、挽救"的指导方针和"寓教于审、惩教结合"的方式进行审理。充分体现国家关心关爱未成年人,帮助迷失的未成年人走回正途。
今天,在玉林市青少年法制教育基地,我收获了许多许多,我明白,我的明天会比昨天更长更长,只要我走耗尽后的每一步,我一定会成为最棒最棒的自己。
法制中国第一观后感 篇12
生活中对成年还有一个更司空见惯的侵权行为家庭暴力。
儿童,本是祖国的花朵。可是年仅4岁的男孩张建却被自己的生父打死。
这场惨剧是发生在10月10号,张建是这家人的小儿子。10号晚,张建又挨了父亲的一顿毒打,他的母亲江燕回家后发现张建在呕吐,她以为儿子是消化不良,她给儿子煮了两个鸡蛋,可小建没有吃到一半,便上吐下泻,夫妻两个把他送到医院后,小张建的呼吸、心跳这两项生命特征已经丧失。40分钟后,小张建不治身亡。原来,小张建的父亲因为生活的压力,促使他整天酗酒,借酒消愁。然后经常拿儿子们出气,大儿子才10岁,而小张建才4岁啊!
这种事件时有发生,一些家长因为各种精神压力、生活压力、经济压力无处撒气,把自己的孩子当成了出气筒。孰不知,父母打孩子是违反法律的,在民法上或刑法上是属于侵犯他人生命权的行为,违反了未成年人的人身权受法律保护的相关规定,如打成轻伤或重伤、死亡,是要承担相关刑事责任的。
普法少年在行动。请大家一起加入到弘扬普法、宣传普法的道路上来吧!如果有人侵犯了我们的权益,我们就要毫不犹豫的拿起法律的武器来,正确的、理智的去保护自己!法律,就在我们的身边,从不曾离开过我们每一个人。法律就像一颗最亮最亮的夜明珠,永远地为我们指明前方模糊、黑暗的路。
普法少年在行动,请跟上来吧!让我们共同祝愿祖国的法律事业更加健全。让那颗夜明珠再亮些,让雏鹰们自由自在地展翅翱翔!
法制中国第一观后感 篇13
俗话说:没有规矩不成方圆,规矩对于一个国家,一个家庭、一个学校来说是十分重要的,于是法律就诞生了。我们是一个社会主义国家,法律与我们紧紧相连,所以我们必须知法、守法,做任何事都要与法律同行。只有我们懂了法律,才不会误入歧途。如果不守法,将会走上违法犯罪的道路。而作为祖国未来的我们从小就应该知法,懂法,守法。
“勿以善小而不为,勿以恶小而为之!”法律在我们的一生中是维护自己权利的武器,同时又是规范自己行为的社会标准。前几日在电视上看这样一则报道,有一个18岁的青少年,小的时候看到别人好东西就会偷偷的拿回去据为己有,父母因为忙于工作也疏于管教,后来,这个孩子迷上的网络,整天不去学校,在网吧里打游戏,父母给钱用完了就到外面偷钱,然后继续在网吧,发展到后来,偷窃的钱不够他用了,就想起了绑架勒索,甚至抢劫的主意,最后受到了法律惩罚!一个18岁的孩子,眼看着快成为一个活泼开朗的小伙子了,却因一时之念,走向了歪路!当然这不仅仅是他的错,如果在他第一次偷窃的时候,父母就给他灌输法律的意识,那么他也不会走向这深渊。
法律是公平的,无论是老人还是小孩,只要触犯了法律,就要受到因有的惩罚。没有了法律,我们就不会公平的处理一些纠纷,没有了法律,我们的生活就没有了保障。为了我们的健康成长,为了我们美好的明天,我们要认真学法,改掉不良习惯,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不要被利益所驱动去尝试本来不可以做的事情。让我们在法制的蓝天下健康成长,成为二十一世纪的栋梁之才吧!
法制中国第一观后感 篇14
今天下午后两节课,濮阳市公安局建设路分局的刘局长给我们上了一堂意义非凡的法制教育课。
刘局长首先给我们讲了,青少年犯罪已经成了社会一个很严重的问题,14岁到16岁被判的罪行有: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死亡,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毒……这些都是极为严重的罪行,一旦犯了其中任何一个罪,青春就会搭进去,剩下的时光就成为吃牢饭的`日子,十分不值得,所以我们一定要远离犯罪。
刘局长还给我们讲了一个真实的案子:一个孩子很爱玩儿,一天晚上,出于恶作剧,他把一个大草垛点燃,烧着了邻居家的房子,损失高达7000元。因为这个孩子还没有到判刑的年龄,所以他没有进监狱,但他的父母需赔偿给邻居家所有的损失。他虽然逃过一劫没有进监狱,但他的那种不良行为我们要引以为戒。仅仅是为了让自己高兴就去放火,这种行为我怎么也理解不了,如果是因为看到别人慌乱,他就开心,这岂不和周幽王的宠妃褒姒一样,周幽王就是因为烽火戏诸侯才亡了国,我们又岂能像他一样糊涂?
我们是祖国的未来,我们要让祖国处处充满生机与活力,而不是死气沉沉。所以我们一定要遵守法律法规,不去触碰社会的底线,成为一个遵纪守法的好公民,让所有罪名远离我们。
法制中国第一观后感 篇15
法律,用它那火眼金睛,分辨黑白,惩恶扬善。可有些青少年却轻视法律的作用,没有真正意识到法律的重要性。据统计,在上海14—16岁的少年犯已占未成年人犯罪的64.2%
记得,那一天打开《法律知识讲座》的频道后,看到了一起惊心动魄的青少年犯罪案例。
韩某从7岁开始和爷爷一起生活,当年88岁的邻居唐李氏看孩子可怜,经常给他买水果等好吃的,有时还给一些零花钱,关系非常好,如同祖孙一般,韩某变成了老人家的常客。
13岁的韩某3月12日11时许,来到来人家玩时,恰巧看到老人正在数钱。韩某见钱立生杀机,趁老人不注意从枕头下找到一根绳塑料绳将老人勒昏,抢走现金1000多元。当他要离开时,发现老人还吐着哈气,便用绳子猛勒老人脖子,直至老人死亡,然后将老人的尸体从东屋拖到西屋,头朝下扔入水缸中,并用棉被干好逃走。韩某将1000元用来在县城朝阳镇买了两套衣服和一双鞋子。当晚回家后安稳的睡了一觉,第二天早晨若无其事地上学,在学校被警方带回警局。
没想到一个青少年为了钱,竟会把身边最亲的人勒死!作家刘青有这样一句名言:“人生的道路虽然漫长,紧要处却常常只有几步。”
我们虽然还没走上社会,但一定要走好每一步,把法律铭记在心,否则,一点触犯法律,就会造成“一失足成千古恨”的遗憾。法律就像一个程序,只要人们按照这一程序运行。生活就更加安定和谐,社会经济也会更加有序发展。
-
更多精彩法制中国第一观后感内容,请访问我们为您准备的专题:法制中国第一观后感